企业拒不公示将进“黑名单”
2014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记者 刘伟     

  该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制度改革,信息公示依靠市场主体自主申报,工商部门协助把关。“相关的配套硬件我们正在完善中,很快就可以使用了。”东港区工商局一工作人员介绍说。
  虽是自主申报,但企业也会受到一定的监管,其中对于不主动公示信息的,相关部门也有权力进行处理。“根据条例,企业一旦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工商部门会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该工作人员介绍说。
  除此之外,条例还明确要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企业一旦进入‘黑名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该工作人员说。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