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 本报7月11日讯(见习记者 冯建华) 11日,记者从莱芜市科技局获悉,推荐2013年度莱芜市科技进步奖、创新奖的书面材料即日起可报送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截止时间为7月31日18:30。 据悉,莱芜市科学技术奖奖励的推荐范围应符合《莱芜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重点奖励有助于提高莱芜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科技成果。 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书(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中原件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同时报送推荐书电子版(推荐书主件),另外有以下两种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关的书面报告。其一,在莱芜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项目名称》栏中,名称与公布名填写不一致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报告,其二,莱芜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完成人情况表》栏中,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由推荐单位提交纸质书面说明。 了解全面信息,可登录莱芜市科学技术局网站www.kejiju.gov.cn或拨打办公电话0634-6210084询问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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