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乐与榴莲同食,毒超眼镜蛇? |
营养专家称,此说法不科学 | |
- 2013年08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8月26日讯(记者 赵伟 实习生 赵付美) “吃榴莲后,喝可口可乐,毒过眼镜蛇!”近日,这一消息在网上广受关注。省城几位营养专家则称,该说法言过其实,不够科学。 近日,有媒体消息称,一位28岁的中国游客在泰国旅游时,吃了很多榴莲之后又喝了可乐,致咖啡因中毒血压飙升,结果引发心脏病猝死。消息还称,泰国有明确规定,食用大量榴莲后,8小时之内是不能饮可乐的。 为验证消息的真伪,24日,记者联系上在泰国做志愿者的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陈辉,他告诉记者,没有听说过这个新闻,而且在泰国也没有看到过上面的规定。 对于这一传言,山东省千佛山医院营养科主任杜慧真也称,就算这一事件是真的,也只是个例,没有实验室证据证明两者同食能产生超过眼镜蛇的毒素。各大医院也没见过这种典型病例。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营养科营养师丰佃娟也认为,可乐是一种碳酸饮料,酸性比较大,榴莲是一种营养非常丰富的水果,含有氨基酸和含硫化合物。所谓可乐与榴莲不能同食,其依据是酸会和含硫化合物反应产生有毒物质,可乐这种碳酸饮料酸性较大,但也达不到那种程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