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6日讯(记者 李楠楠) 新学期即将开始,26日烟台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新学期对加强校车配备和管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在开学前,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对校舍、围墙、室外厕所、车棚以及水电管网等关键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在开学前做好食堂及饮用水设施设备、餐具等清洗消毒工作,并对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对用电、用气、用煤设施或部位进行消防检查;同时,严格按照标准配齐配足专职安保人员,并在开学前对视频监控、防卫、通讯、报警等设施排查维护,保证开学前配备齐全、运行正常。 新学期,校车要按计划配备到位,有关部门、校车承运企业和学校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校车驾驶员、跟车教师和学生的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限速、限行、定员和日常维护保养等制度,确保校车安全运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整改;自身解决不了或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及时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党委、政府帮助解决,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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