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光亮 甫泉) 26日,记者从烟台海事局获悉,一船员克隆他人的大管轮证书,上船任职当天就被海事执法人员识破,该船员见势不妙逃跑了,涉案船舶所有人和船长因把关不严连带受罚。 8月22日下午,烟台海事局执法人员对“浙兴航88”轮现场检查时,发现1小时前上船任职的大管轮程某,其所持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编号与发证机关编号不符、多处英文拼写有误、无授权官员签字等多处疑点。再一检查,发现船员服务簿、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编号亦与发证机关编号不符、所用纸质与真实证书存在不同等错误。 执法人员随后调取海船船员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发现相关证书原持有人照片与现上船任职的人员及证书上的照片明显不符,确认程某克隆他人证书。 执法人员要求当面询问程某时,船方称已找不到程某,估计逃跑了。程某所持临时身份证也是“山寨”的,其个人信息无法核实。 烟台海事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浙兴航88”轮立案调查。 据烟台海事局执法人员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相关规定,船长没有保证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对船员用人单位、船舶所有人,招用未取得相应有效证件的人员上船工作的,处以3万元以上15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对伪造、买卖船员相关证书的,海事部门收缴涉假证件,并对船员本人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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