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6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陈晓芳 赵玉媛) 一个是表姐,一个是表妹,表姐15岁,表妹13岁,花季年龄不学好,庆云县的两个小姐妹竟然合伙多次到好友的家中盗窃。 8月24日8时许,庆云县严务乡刘某拨打“110”报警称:8月13日晚19时许,发现家中近千元现金被盗。 民警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勘察分析,后经过对案发现场周围群众进行调查走访,发现13岁的小霞和15岁的小梅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于15日将小霞、小梅带回刑警大队询问。经询问,两人如实交待了盗窃现金的犯罪事实。 原来,小霞与张某的小女儿系好朋友,经常出入张某家中,对其家中较为熟悉,暑假期间进出张某家中更为频繁,8月份以来,小霞在其表姐小梅的指使下先后四次到张某家中偷取现金700余元。 因小霞未满14周,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教育,对于小梅给予罚款1000元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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