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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钱盖窝 民间组织饲养 |
青岛首发流浪动物收养工作实施初步方案,基地年底启用 | |
- 2013年08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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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将街边的流浪狗抓起来送往收容所。
曹思扬 摄
(资料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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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6日讯(记者 吕璐) 政府规划建设专门的流浪动物收容场所,然后选拔具有管理经验和能力的民间组织和个人进行运营管理,犬粮等费用政府给补贴。记者从26日青岛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青岛首发流浪动物收养工作实施初步方案,邀请市民献计献策。 在新闻发布会上,畜牧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了《青岛市流浪动物收养工作实施方案》的初步方案。青岛市流浪动物收养的总体思路是:政府扶持,民间运营,社会监督,部门监管。据了解,由政府投资的大型流浪动物收容基地年底就将投入使用,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能容纳500余条犬。 政府将按照动物防疫要求和动物福利标准,统一规划和建设专门的流浪动物收容场所,配备犬笼以及免疫、消毒、疾病防治和无害化处理等设备,配齐水、电、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通过统一招标,选拔具有管理经验和能力的民间组织和个人进行运营管理。或者由政府协调,对现有民间收养机构进行改扩建。 政府将按照民间收养机构为政府收养犬只的数量,给予一定的补贴,主要用于犬只饲养管理、犬粮购置、健康检查、免疫、消毒、绝育、疾病治疗、病死犬处置、粪污处理等费用补助。民间收养机构负责犬只的饲养及日常管理,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体检、医疗、免疫、绝育、消毒、病死犬及粪污处理等,及人工、水电、日耗品等运行费用,配合政府及时收养流浪犬,组织开展收容犬认领活动。对收养一定时间未能认领的犬只,参照国际惯例实行安乐处理。 青岛将定期举办 流浪动物领养集会 为从源头上减少流浪狗的数量,根据《青岛市流浪动物收养工作实施方案》,青岛将重点针对设置城市动物饲养准入条件、严格动物饲养登记和芯片管理、严禁遗弃虐待动物、规范动物收养和认领、严格控制动物繁育和买卖、加强城市外来人口和城乡结合部动物饲养行为的管理等方面,从法律层面予以界定,并制定相应的处理(罚)规定,规范养犬人的行为。 青岛还将建立流浪动物领养机制和流浪动物收养管理社会参与机制。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与动物收养中心或者动物保护协会等民间组织开办流浪动物领养网站,定期举办流浪动物领养集会,通过收养机构开放日引导热心市民献爱心,参与现场领养活动。每个收养机构均于每周设定开放日,欢迎市民到现场对流浪动物饲养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 政府邀请市民对养犬管理工作献计献策,邮箱为qdyqgl@sina.com。 加大禁养犬处置,实行犬只户籍化管理 26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加强犬只管理工作的最新情况。截至目前,青岛共收容流浪犬747只,动员市民自行处理禁养犬760只,依法处置涉犬纠纷900余起,增设流浪犬免疫点27处,新增和规范公共场所禁犬标识260余处。 会上,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还将会同城管等部门加大禁养犬的处置力度。据介绍,目前在青岛市禁养犬是群众在养犬管理方面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对于还没有妥善处置的禁养犬,将组织街道等部门,耐心地做好养犬人的思想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动员其自行处理。对于经反复工作,多次劝说无效、态度恶劣的,将依法处理。 另外,岛城还将尽快出台城区实行犬只户籍化管理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对犬只的免疫登记、植入芯片等工作。还将在每个区组建一支专门的协管员队伍,配备犬只收容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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