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8月26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凤玉洁) 岱岳区的朱先生给住宅楼房顶做防雨,做完防雨后以是自己出钱维修为名,把房顶的通道锁住,不让其他业主放回太阳能。近日,经调解,各业主承担200元,朱先生承担470元维修费。 朱先生家住岱岳区一社区居民楼的顶层5楼,已经居住了8年。因小区没有物业管理,楼房年久失修,每到雨季,朱先生家里的楼板常漏雨。今年夏天,朱先生决定将自家楼顶重新铺换一层防水层。 楼顶平台摆着本单元其他9户的太阳能,听说朱先生要维修楼顶,各业户把自家的太阳能搬挪到一旁方便施工。花费人工和材料费2270元,朱先生把防水维修工程做完了。完工后朱先生认为,自己是顶层,维修费又是全部出自个人腰包,楼顶的使用当然应该由自己说了算。于是,朱先生锁住了楼顶出口板,并在本单元门口贴出告示,表示其他户想安放太阳能就要向他缴费。 公示引起其他住户不满,有住户指出,朱先生自己修房子受了益,还让其他人交钱,很不地道。有住户更是撬开楼顶板的锁,直接把太阳能摆放到原来的位置。 由于矛盾僵持不下,近日,朱先生找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经过走访和沟通,召开了由朱先生和3位业主代表参加的调解会。司法所工作人员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楼房顶端,以其自然物理属性和功能用途来看,属于共用部位,也就是说,业主对楼顶享有共同使用的权利,但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这两者是对等的。 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出,房顶是共有部分,各住户对维修房顶有一定义务,同时,朱先生上锁和贴告示的行为太过激,给予批评。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9位业户各承担200元防水维修费,朱先生承担470元,楼顶归大家共同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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