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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被“法院”电话骗走10万元 |
25日,仅怡园街道办就有两人中了电信诈骗的招 | |
- 2013年08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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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6日讯(见习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初芳芳) 25日,高区怡园街道办事处的关女士接到“天津法院”的电话,被告知有人使用其身份信息进行洗钱活动,要求将银行卡的钱转入指定安全帐户。关女士轻信对方所言,结果被骗走10万元。当天,怡园派出所共接到电信诈骗报警4起,其中两人被骗。 25日,家住高区的关女士接到“天津法院”的电话,被告知其有一张传票尚未领取,是信用卡恶意透支一万多元。关女士称,自己没有使用信用卡消费,对方回应可能关女士的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盗用,必须尽快到公安局报案。对方随即将电话转到“天津市公安局”,一位自称“于警官”的人表示可以帮助关女士查明情况,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 关女士起初有所怀疑,对方说可以亲自向刑警大队的“李队长”证实。而“李队长”介绍,犯罪嫌疑人使用关女士的身份证进行洗钱活动,现已将嫌疑人抓获,如果关女士仍不相信,可以把电话转到天津市检察院,让关女士亲自了解情况。 电话又被转至检察院,“梁检察官”回应确有此事,犯罪嫌疑人曾在银行进行洗钱交易。为了保护关女士的财产,警方可以提供一个安全账户,关女士可以暂时把钱转移到该账户上来。等证明其清白后,再将钱一分不少还回。 在4个人的忽悠下,关女士最终相信真有人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进行违法活动,随后依据他们的安排到某某银行转账。“梁检察官”还特意“叮嘱”关女士,去银行交易的时候,不要向任何人透露自己的交易内容。到了某银行后,被工作人员问及该笔钱汇给谁时,关女士按照“梁检察官”的“嘱咐”,说汇给自家亲戚,随后就将10万元钱汇到了对方的帐户。 17时,关女士回家做完饭,回想这件事,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怀疑被骗,遂到怡园派出所报警。无独有偶,25日中午,市民刘先生接到“云南省公安厅”的电话,对方使用同样的诈骗手段,骗走2.3万元。 而25日9时和17时,吕女士和张先生分别接到“上海公安局”的电话,称本人信息在上海开通了银行账户,现已欠费上万元,要求对方汇钱。所幸,两位市民看了近期的宣传报道,没有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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