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对轻便摩托车进行了重新定义,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新国标实施一年后,对于电动车的监管,许多大城市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如限速、限制电动车的功率、挂牌、办行驶证等,但不少地区尚未有相关的政策出台。 在事故处理中,济南的“超标”电动车全都归到机动车的类型处理,“经过技术鉴定若是电动车达到一定标准,即使是驾驶人没有驾驶证、车辆没有保险,仍然按照机动车赔偿。”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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