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6日讯(记者 邢振宇 通讯员 徐令刚 夏岩岩) 24日,记者从章丘市人社局获悉,按照济南市2013年度职称工作会议安排,章丘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已全面启动。 2013年职称评审工作申报评审人员范围:凡在章丘市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农民,均可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公务员和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今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事业单位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数量、实际岗位专业特点以及《济南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组织申报推荐。 其中,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和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再推荐申报。事业单位将继续实行预申报制度,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队伍结构情况,确定拟申报人员数量,济南市人社局根据岗位和符合申报人员情况,本着竞争原则确定申报数额,下达申报指标。 此外,济南市人社局联合市纪委、市监察局制定了《济南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伪造学历资历、违反程序、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申报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通报查处,记入违纪违规信息档案库,以身份证为识别码,与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类职称考试、职称评审等环节进行联动处理,严重违纪者5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