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城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
城市低保由月人均300元提高到380元,农村低保由年人均1600元提高到2200元
2012年10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泰安10月11日讯(记者 王伟强 通讯员 张新君) 11日,记者了解到,新泰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收入300元提高到380元,农村低保由年人均收入1600元提高到2200元。
  11日,记者了解到,新泰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标准”实事工作全面完成。
  新泰对全市城乡困难群众进行普查,全面掌握城乡困难群众家庭的生活状况。对低保对象中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特困人群实行分类施保,保证最困难的人得到最大救助。
  同时,对新泰市所有低保对象全面复核,按照城乡低保办理程序重新认定。根据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和人员增减情况,及时办理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待遇手续,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
  新泰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收入300元提高到3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收入1600元提高到2200元,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全新泰市共有低保户27831户,共44447人,五保对象3134名(集中供养2416人,分散供养718人)的集中供养标准由年人均2600元提高到3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年人均1600元提高到2400元。
  目前,低保金已全部按照新标准落实发放到位。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