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河路一段绿化带成了私家养鸡场
2012年10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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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几只鸡在绿化带跑来跑去。 本报记者 赵苏炜 摄
     本报泰安10月11日讯(记者 赵苏炜) 11日,记者在河路绿化带发现,一些市民把绿化带变成了养鸡场,十多只公鸡在草坪里闲庭信步,一些市民还把公共设施的隔离栏当成鸡场护栏。
  11日,记者在河路的绿化带里见到了这片“养鸡场”。十多只鸡在百米长的绿化带上怡然自得地散步。绿化带里的树下放着两个碗,一个已经空了,另外一个里盛着些剩饭。鸡毛在人行道中肆意横飞,鸡粪散落在草丛中。这条路上养狗的也很多,有的狗还跑进“养鸡场”和鸡打架。
  一门市房店主说:“这些鸡都是住在附近的人家养的,小鸡从小就放在绿化带里。”
  另一位过路市民抱怨说:“我天天从这边过,这条路脏死了,把公共绿化带当成自己的后花园太缺德。公鸡早上打鸣也扰民。”
  “河路一直是闹市区,饭店和卖东西商铺很多,打扫卫生本来很困难,以前曾集中治理过,好了一阵子,现在又有居民开始养家禽。”一位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无奈地说。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按每只禽20元、每头畜50元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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