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贼偷饭卡后押身份证套现
民警通过身份证信息成功将小偷抓获
2012年10月1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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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郝瑶瑶 崔滢) 近日,滨城区多家网吧和出租房屋被盗,就在滨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积极侦查过程中,嫌疑人闫某因为贪心而露了马脚,最终自投罗网。
9月25日,滨州市某学校宿舍区三楼的张某去上课时匆忙中忘了关门,桌上的钱包和电脑都放在了屋里。被正在“寻找猎物”的闫某发现,闫某悄悄地进入宿舍抱起电脑,拿起钱包,这时闫某发现桌上还有一张饭卡,便顺手收入囊中,匆忙离开。当他走到二楼的时候,看到有几个学生正在打牌,闫某怕被人识破,一心虚就把价值几千元的电脑放进了垃圾桶,拿着钱包和饭卡慌慌张张地窜了出去。
张某下课回到宿舍发现电脑和钱包都不见了,立即打电话报了警。警方接到报警后对案件展开调查,其中张某丢失的饭卡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推断,由于饭卡只能在学校内部使用,所以盗窃者很有可能是学校学生,而且再次使用饭卡的机会也很大,于是民警来到学校食堂进行调查。
盗窃得手后的闫某看到手中的饭卡萌生了一个想法,冒充学校学生去退出卡内的钱。闫某来到学校食堂准备退卡,可是天不遂人愿,闫某被告知这段时间不能退卡,要想退卡得先把身份证押在这,过几天才能退。财迷心窍的闫某就真的把自己的身份证押在了食堂,回去等着改天来“取钱”。
就在警方来食堂调查的时候,食堂办卡人员告诉民警,“前几天有个人来退卡,身份证还押在这呢!”民警拿到身份证一看,明显信息不符合学生身份,通过信息查询,民警发现此人有过盗窃前科,而且与前期系列盗窃案件的嫌疑人信息有很多相符之处,于是民警判断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利用获取的信息,从一些中小旅馆开始调查,10月9日,滨城公安分局市西派出所在排查中从某宾馆内将嫌疑人闫某抓获,而此时贪心的闫某正等着去食堂领钱呢!
经过审讯,闫某供述了自今年6月份以来在滨城区及周围县区采用溜门、爬窗入室等方式盗窃出租房屋、网吧作案21起的犯罪事实,目前闫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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