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6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刘泽明 孙伟力) 丈夫酒后将妻子打成重伤,本该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法官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做出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刑事判决。 被告人孙某与被害人杨某系夫妻关系,同在日照打工,育有两个子女,女儿8岁,儿子3岁。家庭生活虽然拮据却也较为平静。但自2011年以来,工作、生活上的诸多压力使性格内向的孙某逐渐染上了酗酒的恶习,杨某多次劝解无效,二人经常为此争执。 2012年5月16日21时许,杨某务工回家,恰逢25岁的孙某在家中独自喝酒,二人又发生争执。孙某大怒之下,对杨某进行殴打,用脚踢踹杨某腹部,杨某当即腹痛不止,倒在床上。孙某见状,帮杨某服用止疼药后自行睡去。次日凌晨1时许,杨某腹痛难忍,遂拨打了报警电话,后被赶到现场的处警人员送至医院救治。医院诊断为空肠破裂并头面部多处软组织损伤,经法医鉴定,杨某构成重伤。 2013年7月23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对被告人孙某以故意伤害罪作出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刑事判决。 据法官介绍,孙某对杨某进行了积极的治疗和护理,具有较为深刻的认罪悔罪态度,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要求轻判。宣判后,孙某及杨某均表示服判息诉,公诉机关也未抗诉,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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