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4日讯(通讯员 张明 记者 李运恒) 14日,滨州市下达了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自今年12月1日起,滨州市建成区内南外环至北外环,东外环至西外环(不含四环路)全路段禁行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经定期检测合格但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发动机汽车或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汽车。自2013年12月1日起,滨州市建成区内南外环至北外环,东外环至西外环(不含四环路)全路段禁行。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为“黄标车”区域禁行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限行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驶离禁行区域。自2014年3月1日起,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限行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通告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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