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月抓拍到百余起超速两千余起低速
高速路“蜗行”违法竟占大头
2015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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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张磊 通讯员 申毅) 近日,记者从德州高速交警获悉,在近一个月的违法记录中,京台高速德州段超速违法行驶行为只有百余起,而低速违法行驶的行为却达到了两千余起,高速公路跑低速成了违法重灾区。
  记者了解到,在2月18日,截至到目前,一个月的时间里,智能交通安全系统抓拍到超速违法行驶行为148起,而在低速违法方面的抓拍却有2230余起。在最近一周的时间内,抓拍到的有效超速违法行驶行为最多的一天为8起,而低速违法行驶行为一天总量最高达123起。因此,低速违法行驶远远超越了其他违法行为,成为了京台高速德州段最主要的违法行为。
  市民都知道超速行驶威胁行车安全,但鲜有人了解高速公路上的低速行驶,影响其他车辆从右侧行车道、应急车道超车,容易造成刮擦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在转弯、上坡路段极易引发追尾交通事故。而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上的将受到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那是不是在高速公路上完全不能低于规定时速呢?“在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车才进行处罚。”民警解释称,在遇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节假日车辆拥堵滞留、道路施工等特殊情况时的低速行驶均不属于“超低速”违法行为。
夜检
  3月19日晚,在尚德十一大道上,路灯维护人员在夜色中进行路灯检修。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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