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鱼缸上路,“抢占”人行道
火车站周边24家饭店拒不整改,城管公安联合整治
2015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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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将一家饭店占路的鱼缸暂扣。 杨广帅 摄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杨广帅 通讯员 李洁) 旅游旺季未至,火车站周边的临街饭店就开始“热身”,把海鲜鱼缸摆在人行道上,导致路面污水横流。19日,市南城管联合市南公安,对火车站周边进行综合整治,将占路的鱼缸依法暂扣。据悉,即日起,市南城管将持续对饭店占路经营行为进行整治。
  19日,市南城管执法局与市南公安组成33人联合执法队伍,对火车站周边饭店占路经营行为进行了综合整治。当日上午9点,在湖南路68号,执法人员发现,一家临街饭店在人行道上堆放了多个玻璃鱼缸,鱼缸还用防水布盖了起来。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将鱼缸暂扣并运走。记者注意到,周边的几家饭店看到城管执法,立即让员工捞出鱼缸里的海鲜,赶紧将鱼缸搬走。一家饭店业主称,看到旁边饭店把鱼缸摆到人行道上,觉得不摆会吃亏,所以也跟风占路。
  市南城管栈桥景区中队队长贾文伦介绍,包括湖南路在内,火车站周边的蒙阴路、泰安路及湖北路等路段,共有35家饭店存在摆放鱼缸占路经营行为。前期城管执法人员对这些饭店多次下达法律文书,让其限期整改,其中有11家饭店主动将鱼缸搬回店内,还有24家饭店“静观其变”,拒不进行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饭店,我们将会暂扣其占路鱼缸,拆除饭店门口摆放至人行道上的灯箱广告、灯柱等物品。”贾文伦说,执法人员将会在火车站周边逐街进行清理。
  据介绍,即日起,市南城管将持续对饭店占路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对一些长期占路经营且拒不自行整改的饭店,除暂扣经营物品外,执法人员还会对其进行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按照饭店超出经营场所的范围,可处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贾文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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