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了一等奖 咋还得花钱买?
工商部门:披着“好运”外衣,实则是欺诈,消费者可投诉
2015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记者 韩微
  近日,市民叶先生在购物时消费超过了一定额度获得了抽奖机会,又幸运地抽到了一等奖。兴奋之余,叶先生到兑奖处去领奖品时却被告知,一等奖所对应的价值2800元的金镶玉需要花208元才能领走。“不是抽奖中的吗,咋还要钱?”
中了块金镶玉,却得花208元“买”回家
  叶先生说,年前一家人到薛城艺佳人服装城购物时,凭消费小票参与了商场所推出的抽奖活动。本想着不抽白不抽,万一中奖了呢。而结果也是叶先生的确是中了个一等奖,让家人兴奋不已。而当问及奖品是什么时,工作人员称需要他们到兑奖处才能知道。
  “当时就觉得,兑个奖还那么神秘,人家那些搞抽奖的,不都是会写明中了什么吗。结果到了兑奖处一看就是个卖东西的柜台,他们一看我中的是一等奖,就说是个价值2800元的金镶玉,还说是和田玉镶金,有严格的鉴定证书。”叶先生说,当时自己就觉得过年中大奖挺高兴,谁知负责兑奖的工作人员却话锋一转,凭借着一等奖这个“幸运”,可以让他只需要花个208元就能把金镶玉拿走,当然,如果不是因为这个一等奖,他们还是会按照所谓的市场价,2800元进行销售。最后因家里人觉得原价近三千的东西,现在只用花两百多就能买到,还挺划算,叶先生还是掏钱将“金镶玉”买回了家。
  然而事后,叶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明明是中了大奖,咋大奖还需要再花钱买?他说是价值2800元的“金镶玉”,真的值那么多钱吗?
工商部门: 存在消费误导和欺诈,消费者可进行投诉
  “它那个证书上面写的是3.485g千足金,这个我们自己也好认,就是那个玉,到底是不是和田玉,成色怎么样咱也不懂,而且说实话这项消费本就不在我们的计划内和想法内,这不是变相消费吗?”叶先生说,因为家里人劝着,自己也没再找商家理论这件事,但兑奖和优惠的确不是一回事,商场怎么能偷换概念呢。
  而在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类似的事件并不在少数。有的市民在了解到是需要添钱购买“兑奖奖品”后,都果断放弃不再兑换,而也有不少市民觉得“奖品”的确比商场所说的“平时价格”低,那买了也不算太吃亏。“整个的抽奖、兑奖的过程算是经营户和商场有意的引导销售,披着‘好运’的外衣,让消费者一步步接受购买产品。但同时,在这种误导行为下,还有欺诈的嫌疑。毕竟对消费者个人来说,他没有自己鉴定产品价值的能力,多少都是经营户或者商家自己说的。”市中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中介绍,把商品的实际价格抬高,然后再弄个大额度的折扣,就很容易降低消费者的防范心理,且不论“奖品”实质的价值,这种行为已经造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消费者是可以进行投诉的。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