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位盛不下学生可托给民校
2014年10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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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0月29日讯(记者 王光营) 29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部门获悉,为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难题,我省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入学流程。如果公办学校学位不能满足需求的,可采取购买民办学校服务的方式予以安置。
  据我省教育部门统计,截止到2013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生70.67万人,其中小学46.88万人,初中23.79万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7.49%。
  在个别城市,随迁子女所占的比重更大。以济南市为例,近五年来,济南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济就学人数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递增。济南市在公办学校设立了82所定点学校,共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总计9.4万人,占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总在校生人数的32.13%,但依然难以满足所有随迁子女的入学要求。
  为此,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在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办学校就读。如果公办学校学位不能满足需求的,可采取购买民办学校服务的方式予以安置,保证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都有学可上。
  对于购买民办学校服务的办法,我省相关部门表示,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按在校学生数量对学校公用经费给予财政补贴,就读学生参照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免除学杂费并享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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