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人社局出台用人单位违法公布制度
2014年10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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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区内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意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10月底,开发区人社局制定出台了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
  制度规定,如企业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发职工群访群诉、罢工或其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非法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造成严重后果;拒不接受调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经查证属实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劳资例会等形式,将单位名称、地址、登记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违法事实简要情况等向社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布。
  此外,向社会公布的内容还将列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此项制度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报记者 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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