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快递乱象,行业细则得跟上
2014年10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曲征          

  潘女士最近遇到了烦心事:同学从莱阳寄给她价值6000多元的衣服,取件时竟发现快递已被人签收。由于没保价,快递按邮费的3倍最多赔45元。潘女士很郁闷:自己没签收也没找人代签,货物咋不见了?(10月29日《齐鲁晚报》)
  对此,快递员表示,公司确实规定须有本人的签名,但是在学校由于学生取快递时间较集中,签收只需凭短信和本人学生证件即可,并不需要本人签字。显然,快递员违背了快递公司的规定,在没有本人签字的情况下,便贸然让人将快递取走。
  签字收取是邮政、快递公司都应遵循的最基本的收件原则,这样的原则不只是写在规定中,还是员工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职业素养。一方面,签字收取,是对收件人收取快递的一种承认与许可,另一方面,签字领取之后,如果是冒领,可以根据签字字迹来锁定冒领者。
  这几年,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各种快递公司应运而生,但是在快递公司买卖兴隆、大把赚钱的快意之中,却忘记了提升公司员工的职业素养以及公司形象,致使快递事故不断发生:快件或被冒领或丢失;收件人还没收到,网上物流记录已显示本人签收;许多网上的物流信息显示的签收人,或者是“图片”,或者是“水表箱”,或者是“拍照”,有的甚至是“空格”。无论哪种情况,无不暴露出快递工作的不负责任。
  由于快递业务这几年才发展起来,属于新鲜事物,缺乏具体统一的规定,致使物品丢失之后,赔偿标准各不相同,可谓五花八门,相当混乱。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出台快递细则,认真规范快递市场行为,促进快递工作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对于快递公司而言,要抓住良好的发展机遇,少犯错误、不犯错误,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进一步拓宽市场打好基础。经常出现快递事故,必然降低自己的威信,失去客户,丧失市场。换一个角度说,客户选择了你,是对公司的信任,公司员工理应尽职尽责地完成投递任务,一丝一毫也不能马虎。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