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缴纳
2014年10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快要截止了

  本报10月29日讯(记者 贺莹莹) “我在外地赶不回去缴纳取暖费,大约可以延迟到几号?”10月29日,德城区的陈先生拨打本报问暖热线咨询,由于自己出差无法赶回来缴纳取暖费。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大热力公司缴费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没有缴纳取暖费的市民要抓紧了。
  记者了解到,今年德州市热力公司和德州市新源热力仍然采用银联缴费和物业代缴的方式,德州市热力公司银联缴费截止到11月1日,物业代缴收费截止到11月10日,“原则上缴费11月1日截止,具体停止日期还需要和银行协调,物业代收的小区需要和物业协调,争取让想供暖的市民都享用上集体供暖,如果正式供暖以后缴费的,每逾期一日按应缴费总额的5‰加收滞纳金。”德州市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说。
  另外,新源热力今年缴费截止到11月5日-10日,10日起开始根据缴费名单开关用户阀门,所以原则上是10日之前交取暖费,如果期限之后缴纳,需进一步协调,争取让市民享用上集体供暖。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