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审批事项公民可随时监督
2014年10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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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加、调整或者变更等向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部门或行政审批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者进行投诉、举报。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樊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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