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钱让职工自行参保不合规
2014年12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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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周国芳
通讯员 耿进玉 夏天   
  有职工反映,单位不给交社保,单位出钱让自行参保。对此,济南市社保局提醒,某些企业为了少缴纳社保费,出钱让职工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这样做违反《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目前,济南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只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而企业职工可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如果在职人员自行参保,发生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时,将无法享受相应社保待遇,不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济南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是为了引导个体人员合理参保,尤其是高收入人群。对于部分收入水平较低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允许暂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月缴费基数下限。
  值得注意的是,调整后的基本医疗保险缴纳金额不变,按照5.5%的比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每月缴纳额为231.02元,按照10%的比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每月缴纳额为387.3元。
  那么,个体缴费间断有何影响?灵活就业人员自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次月起,统筹基金暂停支付其医疗费用。连续欠费不足6个月的,自补足欠费和滞纳金的次月起恢复享受待遇。连续欠费6个月以上的,自重新缴费的第7个月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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