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权收归全市集中行使
老百姓有问题直接找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2014年12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州市政府下发《关于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权的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除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外,全市52个部门的行政复议职权将由市政府统一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
  “有些行政复议事宜涉及多个部门,对老百姓来说就要挨个去找,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遭遇不好协调等情况。”明镜法律事务所主任宁耀华称,以往行政复议案件中,老百姓走冤枉路的情况时有发生,由市政府统一集中行使行政复议后,老百姓有问题可以直接找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再由委员会办公室直接去调查,从而进一步确保复议公平公正。
  根据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市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职权由市政府统一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届时,除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中央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之外,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部分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此次公布的52个市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权的部门、单位包括市编办、档案局、发改委、经信委、卫计委、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住建局等。上述部门、单位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及时移交德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仍继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其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无效。2014年12月31日(含)前,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案件,仍由原机关受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