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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打工65天,工钱出了纠纷 |
经市住建委协调:建筑公司答应支付给这位准大学生3250元 | |
- 2013年08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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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着酷暑,19岁的准大学生张淑凯在济宁一建筑工地干了65天零工,可连一分工钱也没拿到手。眼看学校开学时间渐近,让原本打算打工赚学费的他很着急。“在工地干水电杂活,零工们的工资都是一天80元,我干了65天,我感觉应该给我5200元工钱,但我向包工头要了几天,一分钱都没给。”21日下午,在济宁市建委相关部门协调下,建筑公司最终答应以每日50元的标准支付给张淑凯。
本报记者 路帅 贾凌煜 随父打工俩月多,工钱难索要 今年4月末,读高三的张淑凯参加了东营某职业学院的单独招生,报考了石油化工专业。5月1日,在父亲张清栋的介绍下,他来到济宁高新区仁美社区建筑工地打工,在14#、15#居民楼干水电工。“第一天就去挖排水沟,在太阳底下挖土,浑身都被汗水打湿了。”张淑凯刚开始被安排挖排水,随后被安排进入楼层干水电杂工,干的都是一些粗活,例如清路墙壁电盒里的石子灰尘、往管道里塞泡沫等。 “工地每天都有记工,给零工的工资是一天80元,包工头一直没有说什么,也没赶我走,有时还指挥我干这干那。” 张淑凯从5月1日来到工地,一直干到7月15日离开,干了65天,但包工头一直没有给他发放工资。 “眼看9月1号就要开学了,我还指望着工钱当学费和生活费呢。”8月19日下午,张淑凯揣着200元钱只身来济宁工地讨要工钱,但包工头一直拖着不给。21日上午,记者和张淑凯来到仁美社区建筑工地,刚进工地,忙碌的工友便和张淑凯打起招呼。“小孩是被他爸爸带进工地的,当时碍于情面所以没有说什么,而且他爸爸干的水电工程有些不符合标准,需要返工。”一位任姓包工头承认张淑凯确实在该工地打工,但因为张清栋已经离开该工地,所以要等张清栋亲自出面,理清工程问题,才能解决张淑凯的工钱。 随后,记者和张淑凯来到济宁市住建委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听完情况后,称张淑凯和他爸爸的事情完全是两码事,施工单位需要支付张淑凯工钱。随后,工作人员带着张淑凯来到山东宁建建设集团四公司讨要工钱。最终,建筑公司答应以每日50元的标准,共计3250元工钱,于22日上午支付给张淑凯。
延伸阅读 假期打工,应保留证据以便维权 “每年暑假过后,我们都会接到学生因暑期打工引发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问题的举报投诉。”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学生在打工的同时,不要忘记保留证据,以便出现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保护。但是,如果发生被骗、拖欠工资等侵权情况,学生可依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索劳动报酬,尽量挽回损失。 因此,学生在找暑期工时,要事先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如有无营业执照、经营状况如何等,尽量选择正规的单位或中介机构。同时,可以和几位同学结伴打工,一旦出现纠纷彼此可以做个证明。 另外,如果是做促销员,可以保留这个公司提供的促销品,或是提供的服装等。在出现纠纷时,这些东西跟工资条等一样,可以作为学生在此工作过的证据。这样,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大学生在维权过程中才能赢得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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