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鼓励社会办医新举措,申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税收优惠 |
医师多点执业,不得人为设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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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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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1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又出台了一系列优化社会资本办医的措施,其中包括社会资本申请办医要限时办结;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医疗机构建医联体;医师多点执业,第一执业点不得设人为障碍等。
>>申请社会办医要限时办结 为进一步优化社会资本办医环境,我省提出,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医疗准入制度。社会资本可自主申办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外资在我省以合资、合作方式举办医疗机构。鼓励港澳台资本在我省举办独资医疗机构,优先审批,并按规定给予优惠政策。此外,我省将相关审批权限下放,并要求法律、法规有审批时限规定的,一律做到限时办结。 “可以选择办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医疗机构,这为民营资本提供了更多选择。”作为省政协委员的菏泽博爱医院院长钟国栋表示,申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还可以享受税收等优惠。
>>公立、民营医院建“医联体” 针对社会办医受到公立医院的“挤压”,我省提出,对千人口床位数超过4张的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增政府办医疗机构。社会资本可直接投向卫生资源稀缺和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 此外,我省支持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医疗机构通过组建医联体、派出管理和技术团队、技术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促进社会医疗机构尽快提高管理、技术和服务水平。 “这是很好的政策,对民营医院发展能产生很大作用。”钟国栋表示。但他也有着自己的担心,“公立医院和民办医院建医联体,公立医院可能会有些顾虑,这需要不断探索。”
>>推动公立医院人事改革 医师多点执业,除了有利于患者就近享受医疗资源,其实也是社会医疗机构解决人才短缺难题的重要手段。近日,本报曾报道,我省医师多点执业虽然已试点两年多,但由于需要第一执业医院同意,试点一直是“叫好不叫座”。 为此,我省提出,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医务人员保障社会化管理,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人才有序流动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公立医疗机构可通过建立合作关系,组织医师到其他医疗机构执业。鼓励和支持医师多点执业,第一执业地点不得设置人为障碍。 “这一规定要落到实处,还需要有配套政策才行。”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徐凌忠教授表示,现行人事体制不改,大医院很难真心支持多点执业,而且大医院的专家本身就很忙。“可以给大医院设定多点执业的比例要求。”他建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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