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1日讯(见习记者 支倩倩 通讯员 周岷) 21日,记者从章丘市民政局获悉,自10月1日起,章丘为全市8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低保老人高龄津贴实行按年龄段分档发放,其中80至89周岁为每人每月100元,90周岁以上为每人每月200元。原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按照原规定继续执行。 低保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具体执行。 低保老人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实名制。若老年人因为行动能力不能领取的,要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由镇街负责监督。市民政局欢迎社会各界对低保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129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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