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1日讯(通讯员 李阳 见习记者 梁越) 11月15日至18日,济阳县交警大队对酒驾问题进行为期四天的严查活动,共查处了6起酒驾违法行为,并对酒驾司机进行相应的处罚。 据了解,11月15日至18日四天内,15日查处两起,16日查处2起,18日查处3起。其中,16日下午,驾驶人胡某,酒精呼气检测值最高,为74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十二分,并处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此外,18日21时40分,驾驶人李某,酒精呼气检测值为7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加之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民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050元、驾驶证记13分,并处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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