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曹思扬 2012年12月,根据国务院批复、省政府通知,青岛部分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新市北、新黄岛亮相。 按照国务院批复,青岛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内容是:撤销青岛市市北区、四方区,设立新的青岛市市北区,以原市北区、四方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市北区的行政区域。撤销青岛市黄岛区、县级胶南市,设立新的青岛市黄岛区,以原青岛市黄岛区、县级胶南市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岛区的行政区域。 据介绍,青岛目前的行政区划是1994年经省政府和民政部同意、国务院批准调整的,1949年以来,青岛市行政区划曾历经几次较大变动。经过近20年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国家海洋战略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迅速推进,青岛的内外部情况和条件又发生了重大变化,进行新的区划调整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日益突出,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 相关链接 1949年以来,青岛市行政区划历经的较大变动 1949年底为市南区、市北区、台西区、台东区、四沧区、李村区、浮山区。 1951年6月,胶州专区的崂山办事处划归青岛市领导,改称崂山郊区办事处。 1958年底,昌潍专区的胶县、胶南县及莱阳专区的即墨县划归青岛市。 1961年5月,即墨、胶南、胶县划出;10月,以原崂山郊区的行政区域设立崂山县,归青岛市。 1978年11月,烟台地区的即墨县,昌潍地区的胶县、胶南县又划归青岛市;新设立青岛市黄岛区,其辖区包括由胶南县划出的黄岛、薛家岛、辛安3个公社。 1983年8月,烟台地区的莱西县、潍坊地区的平度县划归青岛市。 1987年4月,撤销胶县,设立胶州市(县级);1988年11月,撤销崂山县,设立崂山区;1989年7月,撤销平度县和即墨县,设立平度市(县级)和即墨市(县级);1990年12月,撤销胶南县和莱西县,设立胶南市(县级)和莱西市(县级)。 1994年上半年,市区行政区划作重大调整,在市辖区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将台东区、市北区及四方区吴家村街道、错埠岭街道整建制合并,设立新的市北区;将崂山区作大的调整,一部分设立新崂山区,一部分设立城阳区,一部分与沧口区合并设立李沧区。此次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区级建制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黄岛、城阳等七区。2010年底,辖上述七区和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等五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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