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 谭文佳 通讯员 余冬青) 近日,经文化部审核研究并征求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意见,确定第五次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图书馆名单,淄博市图书馆被评定为“一级图书馆”。 据悉,经过省专家组严格的初评和复评,认为淄博市图书馆在设施与设备、经费与人员、文献资源、服务工作、协作协调、管理与表彰、重点文化工程建设七个方面达到了一级馆标准,尤其在资源建设、读者服务、重点文化工程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淄博市图书馆党委书记姜艳萍表示,淄博市图书馆将以获评一级图书馆为契机,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借馆庆60周年和新馆落成的东风,促进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再上新台阶。 另外,张店区少儿图书馆、桓台县图书馆、沂源县图书馆获评区县级一级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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