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0月23日讯(记者 张冬梅) 本报10月22日C03版刊登《谁来为他们的十年债款买单》一文,报道了欠款煤矿关停、清算组解散,12名市民追债无门一事。23日,记者进一步采访了解到,当事市民认为欠款应该由滕州市木石镇政府承担,但是当时清算小组的组长则认为市民起诉的是滕州市木石煤矿资产清算组,现在清算组解散,不是市民想让谁承担责任谁就要承担责任的,必须有法律依据,甚至市民可以再次起诉。 23日,记者再次见到了原滕州市木石煤矿资产清算组组长、现任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第一副主任的徐云端。徐云端告诉记者,木石煤矿是一个集体性质的企业,属于木石镇独资企业,但拥有独立的法人,当时清算组实在没有钱再支付他们的债务,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市民有疑义,可以向法院起诉木石镇政府。“主要是这个债务的确不是木石镇政府的,另外我只是当时的一名工作人员,没有权利去做其他决定,我也很为他们着急,但是希望他们能够通过正式途径解决。”徐云端说。 随后,记者咨询了多名资深律师,他们也都希望这12名市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另外,他们也提出当时木石煤矿虽然是被吊销的企业,但是不是走了正规的法律程序,有没有合法的法律文书,而且清算组由政府组织,这就是一种政府行为,如果没有走正规的法律程序,市民是可以进行起诉的,如果木石镇政府有正规的手续,其实他们完全可以将当时的文件以及账目拿出来向市民公示,毕竟这不是秘密,市民是有知情权的。 针对为什么这12名市民没有再起诉,当事市民告诉记者,他们也很想起诉,但是实在没钱了,每次起诉都要花费很多,上次的诉讼费用虽然判给了清算组,但迄今没有人支付。“10年了,我们就是想要弄个明白,我们的钱到底该去找谁要,我们不想给政府添麻烦,但是生活所迫,我们只想要回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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