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济南市不少办事处均有自有房产,为上世纪所建,当时为解决一部分自收自支单位人员的工资问题及解决街道经济困难,自有房产多被出租出去。而随着社会发展及办事处对民生的重视,不少办事处正在向自有房产“要空间”。 记者采访发现,不只是历下区的办事处将自有房产收回后用于公益用途。2011年底,市中区二七街道办事处将原有的自管房收回,并建起了1600多平米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12年4月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试运行,餐厅、老年超市、文娱活动室一应俱全,主要面向60岁以上老人,可同时接纳50余人。 而由于合同未到期、自有房产本身的限制等原因,不少办事处收回自有房产并不是那么容易。 市中区一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辖区内的自管房多为平房,面积较小且分散,并不具备改造成为公益用房的条件。“辖区内一直想建设一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但实在没有地方建。如果能通过收回自管房来建,我们早就建起来了。” 还有办事处表示,出租出去的自有房产多签订了5年以上的合同,合同未到期所以未收回。而自有房产收回后,租金收入减少、还要进行重新装修,这是一笔不小的“损失”,这也阻挡了办事处将自有房产收回的热情。 本报记者 穆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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