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大多在违规 |
除了商超,没有一家企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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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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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9日讯(记者 郭光普) 今年以来,德州市商务部门实行对各类发卡企业的备案管理,规范发卡企业商业预付卡的发行、使用,督促落实三项制度。8月29日,记者从德州市商务局获悉,截至目前仅10家大型商超通过了审核备案,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没有一家企业备案。 据了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又叫储值卡、消费卡、智能卡、积分卡等,顾名思义就是先付费再消费的卡片,是指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 “现在很多企业都在往外发卡,一方面能够提前锁定部分客户前来消费,另一方面又能借机回笼一部分资金。”德州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称,有些企业往外发卡后由于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万一倒闭,预先付费的消费者就会受到损失。实行备案登记后,发卡单位需要根据往外发放的预付卡数额在银行存入一定比例的现金来抵御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 按照商务部相关规定,凡在德州市范围内从事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居民服务业的企业,应当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审核后,将获得发卡企业备案编号。“企业备案登记需要跟银行合作,市内很多银行都没有开展这项业务的资质,与银行合作成为影响企业登记备案的一个原因。”德州市商务局工作人员称,也有企业隐瞒发卡行为或者担心在银行存入相应金额后影响资金周转。推行半年后,全市仅有10家大型商超通过了审核,餐饮、住宿、洗浴、居民服务行业的企业一家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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