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剑锋
据6月5日《齐鲁晚报》报道,高考临近,为保障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夜间休息环境,5日起至14日,暂停建筑渣土处置运输,市区在建工地将全面停工。 “护考禁噪”,年年都搞,各地都有。让考生远离喧闹嘈杂,安心复习备考,这种特殊的“保驾护航”,体现的是对考生的人文关爱,值得肯定。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禁噪”《通知》年年发、“禁噪”整治年年抓,但备考期间还总有“杂音”不断;再者,“考试季”一过,城市“静音”状态又会马上被打破,各种噪声此起彼伏,继续扰民。 事实上,创造一个舒适惬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本就是职能部门的职责所在。“禁噪”,与考试无关,也不是非得等到“考试季”才要动真格。反过来讲,如果平时治噪有方、监管有力,又何须在特殊时段费时费力地加大执法力度呢?由此而言,“禁噪”不该搞应急执法。防治噪声污染,不只是考试期间考生们的客观需要,更是老百姓过日子的基本需求。 从这个角度来讲,“护考禁噪”须有,但更应该有的是“日常减噪”。对噪音扰民的监管和执法,须把功夫下在平时,从突击“禁噪”走向常态“减噪”,既要让降噪的各类措施真正“落地”,也要健全投诉处理首接负责制、部门协调联动查处制,用铁的手腕进行常态化严管,不给影响日常生活的噪声污染留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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