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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送到跟前,母亲一眼不看 |
智障女孟荣被送回家里,未来让人担忧 | |
- 2014年06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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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40606/C04/C04_C04_0547.jpg) | 孟荣的母亲(花上衣)与福利院工作人员争执孟荣的安置问题。 见习记者 魏新丽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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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本报C03版刊登了《33岁智障女到哪“安置”》一文,智障女孟荣的父亲原与福利院约定5月26日将所欠费用补齐,结果至今也未现身。无奈,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只好再次将孟荣送回家,其母虽接收了孟荣,却对福利院工作人员恶语相向,并拒签《休养人员退回告知书》,将女儿随意搁置在院子里。
本报见习记者 魏新丽
6月5日上午,在福利院居住了9年的33岁智障女孟荣,再次坐上车,开始第二次回家之旅。她的父母已拖欠福利院近三万元的费用。 上午10点左右,一行人到达孟荣家乡章丘市圣井街道东姚村。孟荣的家在一条大马路边上,院落很大,南北两个大门紧锁。 从孟荣家离开,一行人又来到孟荣母亲秦女士工作的地点东姚村村委会,发现秦女士正坐在办公室里。秦女士似乎对大家的来意很清楚,她拒绝看孩子,而是厉声说道:“坐车一快送回家去!” 孟荣坐在车的最后排,一直在哭喊着叫“妈妈”,但是秦女士的视线始终不曾落在近在咫尺的女儿身上。从村委会回家的路上,关于女儿,秦女士一句话也没问。 在大家的紧密跟随下,秦女士一直没找到机会逃走。到家后,她只好打开门,将大家引进院内。在院子里,秦女士并没有打开屋门的意思。当被问到要将孟荣放到哪里时,她指着门口的一块石板说,“搁这里就行。”工作人员告诉她,她女儿无法站立和坐直,不适合放在这里,她不为所动。 工作人员好言跟秦女士商量怎么安置孟荣,她却说:“愿意搁哪儿就搁哪儿,随你便。”最后,工作人员自己找了个褥子,将孟荣安放到一块阴凉地里。 安置完毕后,福利院工作人员车先生请秦女士签署《休养人员退回告知书》,秦女士死活不同意。“啥也不为,我就不签。送回来我就不签。”秦女士耍起了无赖。
律师说法 如果涉嫌遗弃可判刑 孟荣虽已回家,但她以后的命运尚不可知。按照相关规定,社会福利院只能接收三无人员,孟荣不属于此类情况,也就无法免费收容。因此,将孟荣送回家也是无奈之举。 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友震表示,按照《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孟荣的父母如果对孟荣不管不问,对其身体造成实际伤害,就涉嫌消极遗弃,属于遗弃罪,有可能被判刑。 由于孟荣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父母是她的法定代理人,受到法定代理人遗弃,需要派出所介入。“先由派出所对其父母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由派出所进行起诉。”不过,李友震也表示,如果当地派出所不作为,孟荣又没有自诉能力,这种情况下,对孟荣父母的监督,是个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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