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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完钱忘拔卡损失两千元 |
警方:捡走钱和卡的人属不当得利,公安部门可帮助追要 | |
- 2014年06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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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6月5日讯(记者 赵兴超) 5日,肥城市民赵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称,在肥城工商银行一处ATM机存款时丢了2000元和银行卡,至今没有找回来。工商银行肥城支行工作人员称,赵先生操作失误导致,不能给赵先生个人提供监控录像,但承诺帮忙协助查找。 赵先生说,5月26日上午11点多,他到肥城工商银行丰园小区附近一处分理处ATM机存款,插进银行卡后把2000元现金放入存取钞口。“我听着机器点钱的声音过后,屏幕显示业务办完的字样,觉得钱应该存进去了。”赵先生说,办完业务已经11点20分,他着急去接上初中的孩子,匆匆离开银行。 赵先生的手机和银行卡有短信通知绑定,等到了家,他发现还没收到存款成功的短信,摸出钱包一看,银行卡不见了,他才想起来可能是忘在ATM机上。赵先生说,除了当时存上的2000元,卡里只有70多元。随后,他找到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他没法查看监控录像。赵先生只能报警,派出所民警到银行帮他调取录像,但银行工作人员也没让赵先生跟着一起查看录像。民警看完后转述称,赵先生离开ATM机后不久,就有一名男子紧接着来到ATM机,拿走了他的2000元和银行卡。 “我只希望银行能让我看一下录像,看看钱和卡是怎么丢的。”赵先生说。肥城市公安局桃花源分局办案民警告诉赵先生,这种情况无法立案,捡走钱和卡的人属于不当得利,公安部门可以帮忙追要。 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表示,依据金额的大小,当事人可以追究捡走钱和卡人的责任,数额较小的属于不当得利,数额较大的则可构成侵占罪。关键是需要通过银行监控,来查找拿走钱和卡的人。 工商银行肥城支行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认定,此事系赵先生操作失误,但行内规定监控录像不能向个人提供,银行也会寻求多种方式帮赵先生找回丢失的钱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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