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燃煤企业治污不力被点名 |
市环保局将对不达标企业限产,对未完成脱硝任务企业收取排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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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6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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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5日讯(记者 王欣) 6月5日是第43个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向污染宣战”。当天,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1-5月份淄博环境治理状况。18家重点燃煤企业治理未合格被点名,市环保局将对不达标企业加大整治力度。 在今年的1-5月份,淄博加大了对四大燃煤行业的治理,空气质量得到了较为明显的改善。但仍然存在治理进程缓慢、未按照要求完成脱硫脱硝等任务的企业,淄博市环保局给予了通报,并责令这些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在四大重点燃煤行业治理中,35家热电企业有8家企业治理进展相对缓慢,分别为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山热电厂、淄博周北热电有限公司、桓台县唐山热电有限公司、淄博晨光海德热电有限公司、淄博贵和热电有限公司、山东丽村热电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热电厂、淄博萱泽崧热电有限公司。 12家钢铁企业中有6家尚未开展脱硝工程,分别是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山东国力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淄博张钢制铁铸管有限公司、山东耀昌球团有限公司、淄博傅山钢铁有限公司、博山龙友铸造厂。 8家焦化企业中有2家企业未进行提升改造,分别是淄博宏源焦化有限公司、淄博盛翔工贸有限公司。 10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中因未开展脱硝工程而被通报的企业有2家,分别是淄博中昌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华峰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局长于照春在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对于这些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将实施限产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对限产仍不能达标的,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实施以3天为周期的累计处罚;自二季度起,对未完成脱销治理任务的企业,按照产排污系数收取排污费。 相关链接 1-5月良好天数 同比增8天 本报6月5日讯(记者 王欣) 今年1-5月份,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数(按新标准空气质量指数计)为45天,与去年同比增加了8天,良好率增加了5.3%,二氧化硫、PM2.5分别改善了4.3%、18.5%。 淄博市总量减排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推行。列入2014年国家目标责任书的9个项目,已完成6个,2个正在建设;列入省厅减排计划的项目共185个,目前已经完成了122个,其中36个项目正在建设中,27个项目在进行考察还未开工建设;列入市减排计划的共374个减排项目和45个旁路拆除项目,已完成276个,33个项目正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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