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5日讯(记者 臧振 通讯员 夏俊强) 为保证市民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人身财产安全,近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增设警示标识、建立电子巡更制度、安装防护设施等措施,加强对淄博住建系统所辖公园、绿地、广场和各类办公等人群密集场所的管理。 “应对公共场所安全事故,重在预防,我们将普遍在入园门口和停车场增设防止和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宣传牌和警示标识,对各类入园人群进行教育和提醒,”淄博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淄博市还鼓励社团基层群众参与公共场所管理,“以植物园为例,植物园志愿者协助管理植物园,可以节省行政成本,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到公共场所的管理当中,”而这可以完善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提高人民群众对突发性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 而除了增设警示标识外,淄博市还建立了电子巡更制度,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充分利用所辖区域内的巡逻车、对讲机以及监控等各种安全设备,在主要入园路口和关键节点、重点部位设立监控设施和照明设施,加强巡逻,不留任何安全死角。“我们与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反馈的信息畅通,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在一分钟内上报。”该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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