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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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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9日讯(记者 宫凯悦) 今年夏天,大街小巷中不少电动车都装上了“燕尾型”的加长遮阳伞,防晒又能遮雨。殊不知,这属于非法改装非机动车,是违法行为。 “天这么晒,骑车子打伞不安全,这样直接装在车子上比较方便。”29日上午,在天衢路十字路口正在等红灯的贾女士说,她的电动车把上装了一把粉色的遮阳伞,左右宽度大约一米三左右,前后长度有两米左右,整个伞呈流线型构造。 在解放大道上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铺中,不少店铺都表示能安装遮阳伞,有的直接把电动车遮阳伞摆在门口揽客,价格在80元左右。当被问到这种遮阳伞的安装是否合法时,几家销售商户都表示不清楚。 记者从德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电动车安装这种类型的遮阳伞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非法改装,交警部门有权利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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