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5日讯(记者 董惠)5日,记者获悉,寿光被正式授予“国家生态市”称号,成为本批次中山东省唯一入选的城市。同时,也是继荣成、文登、乳山之后,山东第四个获得“国家生态市”称号的城市。 近年来,寿光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基础上,提出了创建国家生态市的目标,投入近60多亿元用于生态环保建设,先后实施了城镇污水处理一体化、环卫保洁一体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国土绿化及生态修复、生态农业等一系列生态工程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圣城、化龙等14个镇街创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 按照国家环保部规定,国家生态市通过验收后,将自动转入更高层次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活动中来。下一步,寿光将在国家生态市建设的基础上,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为指导,配套完善创建制度、机制,落实好潍坊市“三八六”环保行动工作方案。争取利用5年左右时间,创建成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