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商人咋成了“贩毒分子”
曾因非法购买盐酸受处罚,警方表示可出具证明方便其出行
2014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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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是一个经营企业的正当商人,结果身份证信息上却有“制毒贩毒分子”的记录。对此,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分局刑警大队表示,可为王明开具身份证明,配合身份证一起使用,方便其生活和出行。
  本报记者 陈伟           
  王明是长清区崮云湖街道炒米店村的村民,经营一家电镀有限公司。2012年,他去浙江宁波出差,在住宾馆的时候,发现身份证存在问题。
  王明告诉记者,当时他在宁波一宾馆住宿,需要进行身份证实名登记,结果信息系统显示他为“制毒贩毒分子”,这可把他吓坏了。“我从来没有接触过毒品,更没有参与过贩毒制毒,怎么身份证信息上会有这些记录呢?”
  当地派出所民警从身份证信息系统了解到情况后,来到宾馆找到王明了解情况。王明介绍说,当时派出所警官主要问了从事职业、家庭住址以及一些个人经历等。经过一番问询,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派出所当即让他走了。后来,他第二次来到派出所配合调查,警官也是简单询问后了事。
  自从身份证信息上显示“制毒贩毒分子”之后,王明的生活便被彻底打乱了。无论是乘坐高铁,还是住宿,他都会被人白眼相加。
  王明回忆说,有一次乘坐高铁,乘警在火车上核对乘客身份,发现他的“制毒贩毒分子”信息后,对其携带的行李进行了彻底检查,让他很是尴尬。
  除此之外,王明最担心的是因为身份证信息而给家人和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
  “孩子现在还是学生,一旦将来想当兵,军队一审查,我是‘制毒贩毒分子’,军队还能要他吗?现在同村村民还不知道这件事,如果村民知道了,我们一家怎么在村里待下去?”
  对此,记者咨询了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刑警大队。大队办公室吴莹警官告诉记者,王明是长清区当地一家电镀有限公司的法人。2007年的时候因为不了解法律规定,非法购买了一些盐酸,刑警大队以“非法买卖易制毒物品”罪名对其进行了处罚,并录入了全国禁毒信息系统。
  “由于当时公安部正在严厉打击制毒贩毒,凡是录入禁毒信息系统的人员,全都显示为‘制毒贩毒分子’,因此王明的身份证信息才会出现偏差。目前,我们已经将王明的情况反映给了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经过逐级上报,最后由全国禁毒信息系统的后台管理进行操作,才能将此信息进行修改或者删除。”吴莹表示,目前大队已经同意给王明出具证明,证实其并不是身份证信息显示的“制毒贩毒分子”,从而方便其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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