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再买散装汽油需要实名登记了
2014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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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3日讯(记者 王晏坤) 13日,记者从烟台市公安部门了解到,烟台已经启动散装汽油购买实名登记制度,今后无论是单位或个人,在购买散装汽油时,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 
  根据日前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经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因生产、科研、生活等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属单位购买的,购买人须出示所在单位的购买证明,包含委托购买人姓名、购买数量、用途等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属个人购买的,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说明用途。
  据了解,不落实实名登记等管理制度私自销售散装汽油的,将被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止和处理,对因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而导致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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