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
怎么维权,看看新《消法》
2014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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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3月13日讯(记者 董梦婕) 13日上午,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菏泽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在花都市场联合开展3·15现场宣传活动,为市民解读新《消法》亮点,并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受理台,真假商品辨别台,接受现场咨询、投诉。
  13日上午,不少市民来到宣传活动现场,投诉台前和真假商品辨别台前人头攒动,“买的新冰箱,五个月内修了五次,至今还没送回呢,我要求换新机,再修下去不知道又会哪里出问题。”牡丹区佃户屯张和庄市民张先生在宣传现场向消协人员诉说自己的烦恼,要求维护正当权益。
  为方面消费者深入了解新《消法》的主要规定,活动上,菏泽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牛建峰对新《消法》亮点现场解读。新《消法》加大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扩大了商品和服务三包的范围,加大对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同时也强化了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经营者找回缺陷产品的义务,明确了经营者的举证责任,强化了广告经营发布各方的责任,规范了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赋予了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权利,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和的连带责任等。
  菏泽市工商局副局长胡海燕表示,新《消法》顺应社会发展和消费形式的变化,完善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今年,3·15的主题确定为“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在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特意开展2014年菏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全市工商系统和各级消协组织新《消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实现消费者自觉维权,经营者守法经营。
  活动上,还对2013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进行现场颁奖,商户代表做了典型发言。安利菏泽分公司特意设立真假商品辨别台,教市民练就“火眼金睛”。

  ◥3·15新《消法》宣传活动对新《消法》解读,接受市民投诉。本报记者 董梦婕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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