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消费维权“护身符”
专访菏泽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范业赞
2014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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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马磊   
  工商部门在打假与维权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直以来,开展了多样的打假维权活动,努力为消费者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315之际,菏泽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范业赞就新消法、市场监管等热点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新《消法》强化经营者义务和责任    加大对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1、记者:工商部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哪些重点工作?
  范业赞: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直接职能也有间接职能。其直接职能有:受理消费者申诉;处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及时制止和打击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和行为。其间接职能有:通过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合同监督管理、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也将在更大的范围、更深的层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新《消法》教育培训,增强系统人员维权能力;抓好3·15系列宣传活动,引导文明、健康、理性消费,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大维权力度,认真解决长期困扰消费领域的重点商品和有关服务的维权问题,强化对家用电器等五大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和重点服务领域的监管。大力推进合同格式条款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推广合同示范文本。
   加大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力度    加强多部门沟通与协调,建立信息共享
  2、记者:对于网购等新兴消费方式,工商部门是如何规范和监管的?现在成效如何?
  范业赞:近年来,网络商品交易迅猛发展,随之而生的网络欺诈、无证经营、商标侵权等网络违法问题也层出不穷,给工商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工商部门立足实际,不断加大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力度。一是建立网络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做到底数清。通过查阅登记档案、年检验照、走访巡查、查办案件、上网浏览等途径,对网络主体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建立网络商品交易经营主体经济户口。二是建立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重点抓好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自律监督工作,促使网络交易主体承担起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保障网络交易安全,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三是建立网上投诉举报平台,强化社会监督。针对网络商品交易跨区域特点,采取有力措施扩大社会监督范围,通过12315申诉举报流程,多方位开辟消费保护渠道,建议部分有条件的网络经营者公布消费投诉热线或者建立消费投诉信箱,及时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建立部门联动查处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与公安、文化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内外互动的联动机制,把查处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2013年,我市工商系统对全市已登记注册的8.3万余户企业、个体户进行了网上搜索,对1.5万多家网站、官网进行了搜索建档,查办网络交易违法案件108起。
   健全三级食品监管责任网格    确保各环节安全有效
  3、记者:在全市工商系统市场监管中,去年累计查处多少违法案件?工商系统今年重点工作有何安排部署?
  范业赞:去年进一步健全市、县(区)、乡镇(社区)三级食品监管责任网格;全面推进食品监管“一票通”,食品经营户“一票通”落实率达到85%以上,食品批发商备案率达到90%以上;开展抽检活动3次,抽检12个大类203个品种的食品,确保了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此外,依法加强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监管,对全市已登记注册的8.3万余户企业、个体户进行了网上搜索,对1.5万多家网站、官网进行了搜索建档,查办网络交易违法案件108起。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组织开展了打击“傍名牌”、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处案件800起。
  今年,工商系统将立足职能,围绕2014年全面完成占道集贸市场治理这一目标,彻底完成占道集贸市场治理任务;要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积极探索建立网络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完成市局网络监管取证分析实验室一期建设,加强对网络商品和服务市场的日常监管,查办一批大要案件;要狠抓各项专项整治,以驰(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整治规范商标印制,强化区域、部门协作,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及时提醒和纠正驰名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行为。要继续加大重点领域和网络广告的监管,探索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机动车“四非”等专项整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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