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权益 新责任
2014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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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新《消法》拥有众多新意和亮点,而其核心就是“新权益,新责任”。它赋予消费者新的权益,也增加了经营者的新义务,明确了各级政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职责。
  这些维权的法律武器就像一把利剑,越磨越亮,愈加锋利。本报“3·15护航行动”开通多种方式向全市征集线索,我们对每一条线索核实、调查,得到了日照市工商、质监、物价等相关部门的鼎力配合。
  “新权益,新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今天推出《责任报告》特刊,并将继续努力,期待天天都是3·15,全心全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许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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