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新《消法》实施,市消保委秘书长杜慧表示:
今年将重点监督网购经营者
2014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周村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宣传消费知识(资料片)。
   本报见习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李海荣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怎样落实新《消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为此,记者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杜慧进行了专访。

宣讲团将走进社区农村
  记者:市消保委将举行哪些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市民的权益?
  杜慧:自2月中旬开始,淄博市消保委就已经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启动了3·15宣传月活动,在全市集中开展新《消法》普法宣传。截至目前,市消保委已经成功举办3·15新闻发布会及新《消法》大型讲座。
  而接下来,淄博市各区县消保委也将组建新《消法》宣讲团,指定主讲人员,走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景区,宣讲新《消法》,普及法律知识;邀请相关职能部门现场设置组训平台,接受现场咨询与投诉。而消保委副主席单位及消费维权专家也将为疑难消费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帮助。
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记者:在落实新《消法》的同时,市消保委将如何进一步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呢?
  杜慧:第一,淄博市各区县将以贯彻落实新《消法》和深化改革为契机,开展校园维权征文活动知识竞赛、编印消费维权书籍等活动,同时,围绕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重点消费领域及弱势消费群体大力宣传,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深入分析消费投诉案例,揭露重大消费侵权案件;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消费陷阱,以促进理性消费;
  第三,淄博市也将继续开展消费“体验教育示范基地”(双基地)工作,让更多的消费者走进企业、了解企业。同时指导和帮助“双基地”企业成立消费体验专业宣讲团,宣传科学消费理念,增强消费信心。
规范网购等新型商业模式
  记者:新《消法》对网络、电视、电话等新型消费方式的相关规定备受瞩目,市消保委将怎样落实该条款呢?
  杜慧:按照新《消法》明确的远程销售经营者退货义务等规定,我们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网购等远程销售经营者的监督工作,促进新型商业模式的规范。
  今年淄博市各区县还将特别对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重点商品服务领域进行监督检查,提升重点消费领域的商品和服务质量。
  此外,各区县还将围绕消费者较为关注的热点消费领域,针对消费者投诉咨询中的热点和焦点,深入到商业服务企业进行明察暗访,有针对性的开展消费调查和评议活动,对存在的消费隐患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建议,规范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开展网上受理服务
  记者:市消保委将如何进一步完善自身工作?
  杜慧:首先,我们将切实学好用好新《消法》,做好消费投诉受理工作。2014年,市消保委将结合新《消法》的贯彻实施,编印《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汇编》作为受理投诉工作指导手册,高度重视信访转办和群体、重大、疑难案件,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其次,我们将积极开展网上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服务活动,强化网络微博、专栏建设工作。再次,针对消费领域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我们还将组织专家、律师进行探讨,适时发布消保委组织观点,引导维权舆论,指导维权工作。

建设基层维权网络
  记者:市消保委将怎样提高工作人员帮助消费者维权的能力与水平呢?
  杜慧:全面提高消费维权的能力与水平,需要我们加强对消保委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年内开展不少于10次的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加大基层维权网络建设力度,强化对基层联络员培训力度,提高维权技能;发挥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及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