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预付款 没少费口舌
一市民买羽绒服遭遇烦心事
2014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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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3月13日讯(记者 杨霄) 11日,市民张女士在滕州府前路一专卖店看上了一款羽绒服,并预交了100元预付款。然而,几个小时候张女士不想买了,去服装店要求退钱时却被拒绝。
  张女士说,她看上的这款羽绒服原价985元,当天打五折。张女士当时觉得样式挺好看的,而且这时候打折也比较划算。当时她就在专卖店里刷卡先交了100元,店家将刷卡回执单当做收据交给张女士。大概过了3个多小时,张女士觉得现在天气转暖了,羽绒服买了也只能到明年穿,于是返回专卖店要求退款。谁料,店家拒绝了张女士,并称只能退给她100元的代金券或者折扣券。12日,张女士又到专卖店要求退款,好在,店家最终退还了张女士100元钱,并将银行刷卡回执单收了回去。张女士事后想想,觉得交完预付款就给了一张回执单,回执单上上面什么都没写,并不合适。
  消协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如果预付一定金额的款项,尽量向商家索要正规收据,并写明款项用途。“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是有着本质区别。如果约定时指明交的是“定金”,就意味着这部分款项不能退还,如果一方违约有可能需要支付给另一方双倍金额。交的是订金的话,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反悔,可以原数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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