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保险理财误区要多样投资
买了分红险,不一定就能分红
2014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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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来临之际,本报多次接到消费者有关保险产品的咨询与投诉:买了保险,投资收益是否有保障?分红险一定能分红吗?全险是否全赔?本报采访得知,部分消费者对于保险理财产品存在一定的误区,专家建议多样投资、稳健理财,“不要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本报记者 王瑞超                             
  误区一:分红险一定能分红
  近日,阳谷县郭屯乡的郭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买的分红险已经五年了,现在不光没有分红还亏了700块钱。他气愤地说:“买的时候说每年有分红,比银行存款利息高,现在都亏了。”
  据悉,关于分红,保险公司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可分配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客户。从事保险行业多年的保险经纪人张先生说,保险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必须好于预期情况,才能将所产生的利润分配给客户;而一旦预期出现偏差,客户红利将会受到影响,分红险不一定就能得到分红。
误区二:过往病史“被隐瞒”
  销售人员本应在消费者购买保险前仔细询问其病史,并提醒其履行告知义务。但往往因为利益驱动,很多销售人员对投保人是否如实告知听之任之,甚至还进行不当的干扰。很多消费者在销售人员的授意下,隐瞒了过往的病史,导致事后保险公司拒赔。
  保险专家建议:事实上,不少保险陷阱都是消费者自挖的,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在购买保险时,消费者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和不如实告知的严重后果。投保人如果不如实告知病史,那么既得不到保险保障,甚至连保费都有可能拿不回来。
误区三:车险全险即保险公司全赔
  去年夏天,东昌府区陈先生的大货在高速路上行驶时发生自燃,他购买了车险全险,费尽周折将车辆残骸拖回后,陈先生找到投保的财险公司申请理赔:“我花15万买全险了,怎么车烧成这样一点也不给赔?”
  对此,该公司理赔部负责人表示:陈先生买的全险也仅仅是个套餐而已,包括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等。此外还有玻碎险、盗抢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或者涉水险、自燃险等,不符合条件是不赔的,建议在购买时能够认真查看所谓全险所具体包含的险种。还需要注意,因酒后驾车、事故逃逸、未年检等问题产生的事故,事故损失是由自己承担的。
误区四:复杂的合同内容,看不懂就搁置
  “买的健康险,合同内容好几页,看着就头大,也看不明白。”东昌府区刘女士谈她对保险合同的看法。
  保险产品日渐增多,繁复的保险条款开始引发越来越多误解和争端,究其原因,有些是条款本身模棱两可,普通人理解的字面含义与保险的条款含义不同;有些是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地误导,或解释不到位。
  对此,山东普新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表示:购买保险产品前应要求代理人出具完整的保险合同,对保险免责范围承保事项及理赔等条款予以充分了解,以免出现理赔纠纷。投保人在购买险种时切记要问清“哪些情况下可以理赔”,并在合同上以书面形式呈现,且勿轻信口头承诺。
误区五:存钱变成买保险
  本报3.15消费者维权热线开设以来,不少市民反映存款变成保险了。
  “存款送保障”、“储蓄加免费保障”,本来是进银行存钱,却在销售人员的误导下不明不白购买了保险。事实上,遭遇这种情况最多的是老人或农村人,他们受身体状况和文化层次影响,对保险产品了解较少,只是出于对银行或者保险业务员的信任才购买。因此无论是签署相关文件还是电话回访,往往都是一知半解。
  陈律师表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前应首先认清销售人员的身份资质,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并应当仔细了解产品性质和条款约定,不盲目不冲动,不偏信营销人员的口头承诺。保险产品都有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只要对保险合同有任何不满意都可以提出退保,保险公司应当全额退还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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